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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lianghong 王律师:
你好,我有一个民事方面的问题,想问一下.民事诉讼法中有这样一个问题"A市的甲某在B市有一处住房,一日,居住于C市的乙某和甲某商议,有乙某买下甲在B市的住房,并有合同约定如果以后关以房屋有什么纠纷的话,,应以甲某所在地的A市法院为起诉地.现在乙因房屋问题欲起诉甲某,是不是只能以合同约定的A市法院为起诉地吗?----在这里我不太明白,民事诉讼法中不是有规定说,关以不动产的民事纠纷有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在这个问题中,乙到底是应该依照合同约定,还是只能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甲某呢? (2007-5-10 14:04:37)
专家
回复: 只能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这属于法律的专属管辖规定。

liudynasty 尊敬的王律师:
本人父母日前被人起诉,5月28日将开庭。因父母年事已高,我想代理他们处理此事。现将情况作一说明,请各位帮助我。
本人父母于1996年承包了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系交通局下属企业)三间呈“品”字型的门面,最里面的一间与单位一套住房是一整体,用砖墙隔断。单位于 2000年破产(破产后归由交通局管理),因破产时单位领导与我母亲有私怨,全单位职工唯独未给我母亲办理医疗保险。单位破产后,一直没有人与我们商谈门面的问题,故三间门面我们一直使用,也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我们收取房租。2006年12月,一名范姓男子找到我们,称与我们使用的最里面的一间门面是一整体的那套住房已由原单位作为工程款抵付给他,要求我们将那间门面让出来。由于原单位早已破产,我们也从未接到过交通局的通知,故对范某的要求未予理睬。今日,接到法院通知,范某已将我父母起诉。请各位律师指点一下,我应该怎样应付这起诉讼。
( 我父母与原单位的租房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只签到1999年,现在合同也都找不到了。) (2007-5-10 11:13:21)
专家


9527 王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有一些祖传的药材,对治疗很多病都有很好的疗效.对于此,我那个朋友想在网上发些消息,就是谁有什么疾病,可以买那药试试.我想问问,他如果真的去做的话,会不会与国家的一些法律相冲突,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如果真有,具体会是什么?
不好意思,王律师,我刚才把邮箱写错了这个才是对的 (2007-5-9 17:48:30)
专家
回复: 国家新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从事网上卖药的企业,必须经过药监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上卖药仅能卖非处方药,而不能卖处方药。如果违反法律规定,被查处后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会触犯刑事。

小亮 王律师 开店之后的税收又是什么呢~??? (2007-5-9 16:09:25)
专家
回复: 要看你开什么性质的店,税收也是不同的,如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小亮 黑龙江政府对创业的人具体有什么优惠的政策么 都是什么呢~??? (2007-5-9 16:06:29)
专家
回复: 请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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